當品牌達到最著名的頂峰時,是否有必要繼續投放軟文廣告呢?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,讓我們先看看百事可樂,可口可樂,肯德基,麥當勞,被稱為大品牌,但他們仍然活躍在廣告市場,大大小小的廣告是可用的。同樣,“健力寶”,軟飲料之王,每年銷售55億美元,銷量超過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的總和,已經退出廣告市場,現在你還記得嗎?
然而,廣告能決定一個品牌的生死存亡嗎?
情況并非如此。產品、質量決定著品牌的生死存亡,廣告的功能是為不同的消費群體提供信息、勸導、提醒、強化,進而產生一種銷售轉型。
對于消費者來說,品牌廣告的功能之一就是提高知名度,這就是廣告的“告知”作用。例如,品牌聘請了新的代言人,或者新的品味,或者新的風格,這些品牌動態信息以新聞稿的形式發布,或者軟文來通知消費者,起到“提醒”的作用。
廣告的第二個功能是提高品牌的可信度,這就是廣告的說服作用。例如,某一權威媒體發布了有關該品牌的新聞報道,或者一家自主媒體KOL發表了關于該品牌的文章,這些文章可以讓消費者無形地感受和信任該品牌。
廣告的第三個作用是提高品牌的忠誠度,即廣告的強化作用。例如,當一個品牌遇到公關危機時,它就像一艘打撈的潛艇。在食品安全和輿論方面,企業可以面對自己的錯誤,主動承認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。相反,它收獲了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。
當然,上述各點只是軟文廣告。當然,有些人會說,宣傳力度更大、更直接。的確,如果把廣告作為熱門電視劇和綜藝節目的標題,是的,也許會引起更多的注意,但是價格會很貴,對于小公司來說,這是很難承受的。
縱觀當今的市場,其實無論是硬的還是軟的,只要它能實現覆蓋整個網絡的作用,覆蓋整個人,那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廣告。在成本方面,軟文廣告可能還需要不到硬廣費用的1/10才能達到覆蓋整個網絡的效果,其自身的“安靜”能力更能被消費者接受,相比之下,軟文廣告更具成本效益。